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我州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实施“四项制度”
本报讯(记者 张建平 涂序波 孔云秀 通讯员 李阳 董树勋) 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实施好“四项制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州贯彻实施“四项制度”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目前,全州各级政府机关正按照省、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落实“四项制度”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州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各项工作的落实。
4月14日,州规划建设局召开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座谈会,邀请州人大、州国土建设纪工委、州人事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大理州雄峰建筑公司、大理市第二建筑公司、大理天城房地产公司、大理三环物业管理公司等11家房地产建设、管理企业的负责人座谈,征求实施“四项制度”的意见建议,对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实行限时办结的公开承诺。
州规划建设局担负着全州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抗震恢复重建、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装饰行业、住房制度改革、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管理和城市绿化等行政管理职能。为认真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履职的法制意识,州规划建设局成立了实施“四项制度”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了“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并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举报中心,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在座谈会上,相关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就加强政府部门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改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形象,勤政廉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4月9日下午,州环保局召开座谈会,广泛征询洱海保护治理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深入进行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决策依据。州环保局环保义务监督员、企业代表、州内主要媒体代表、州纪委派驻国土建设纪工委、州政府督察室领导参加座谈会。
州环保局党组在全局认真抓好关于实施“四项制度”有关文件的传达学习,提高认识,打牢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思想基础,精心组织,积极行动,确保“四项制度”落实到实处;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抓紧抓好学习教育,增强落实“四项制度”的自觉性,抓紧抓好各项宣传、公示和窗口服务工程,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切实为公开服务承诺、推进“四项制度”的落实构建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服务承诺。
与会者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就今后应加强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信息公开,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环保的宣传力度,站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4月8日,州商务局召开落实“四项制度”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负责人和行政服务单位代表进行座谈,就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州商务局围绕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将对外贸易工作、市场流通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外来投资等七个方面内容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限时办结。参加座谈的企业负责人以及行政单位代表,分别就州商务局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有关服务承诺事项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州商务局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将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
4月3日,州民政局召开了落实“四项制度”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大理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下关镇民政办负责人、州民政局离退休干部、下关正阳社区和大理镇魁阁社区居委会主任、城乡低保户、水电大理管理处和地质三大队等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州民政局领导在座谈会上对州民政局的职责职能向参加会议的人员作了介绍,对州民政局制定的“四项制度”特别是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表示将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好“四项制度”,不断强化行政责任、规范干部队伍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向参会人员发放群众意见征求表,参会人员对由于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实,办老龄证时间较长等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大城乡社会救助力度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