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艳玲) 6月11日,州纪委召集新选任的41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梁志敏对新选任县处级干部廉政勤政提出要求。
梁志敏说,新选任的县处级干部在廉政勤政中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一岗双责”。既要抓好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也要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廉政勤政,还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分解到下属各部门单位和每一个领导干部,抓好检查落实,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梁志敏强调,新选任的县处级干部要牢记宗旨,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要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对自己的监督、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同时,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谈话会结束后,新选任的县处级干部到大理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