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6月25日上午,州文明委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村镇的情况以及大理市创建云南省首批文明城市的有关情况。
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长王以志主持会议。
根据中央文明委2008年工作安排和省文明办《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村镇、单位的通知》,今年将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州分配名额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7个,全国文明村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共4个。州文明办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共提出16家拟推荐单位(村镇),提请文明委审定。会上,州文明办负责人汇报了推荐情况;大理市有关领导汇报了大理市创建云南省首批文明城市的情况,与会人员分别就拟推荐单位进行了审定。
王以志说,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紧抓住创建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及全国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载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兴起新一轮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热潮,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为大理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州政协副主席寇铸勋及州文明委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