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在线投稿
联系我们
   国内统一刊号 CN53-0011
首页 | 本地·时政 | 图片 | 经济 | 财经 | 社会 | 理论 | 法制 | 文化 | 科技 | 旅游 | 学习教育 | 乡镇社区 |
专题 | 国内·国际 | 健康 | 文娱 | 体育 | 时尚 | 休闲 | 汽车 | 房产 | 环保 | 视点 | 三塔文史 | 洱海副刊 |
 ◆ 你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时政 >> 正文
 

洱海保护纳入实施四项制度重要内容

2008-06-30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A1版 作者: 编辑: 
 

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 洱海流域内的违规洗车点限期整治

    本报讯(记者 孔云秀) 记者近日获悉,州人民政府把完成洱海保护的各项工作,纳入实施四项制度的重要内容,要求涉及洱海保护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工作不力的要坚决实施问责,洱海流域内的违规洗车点将在两个月之内进行整治。
    洱海是大理州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洱海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对洱海保护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州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完成洱海保护的各项工作,纳入实施四项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洱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用严格执法的手段,制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大理市、洱源县主要领导,要组织力量对洱海流域内的违规洗车点在两个月之内进行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结合省政府下达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州政府法制局将在2008年的全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中增加《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检查。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网络中心:2120817 新闻服务热线:6985888 6985999 13577261771
本网所刊登的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大理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