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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中村改造:城市与村民利益的统一

2008-07-10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A1版 作者:本报记者 孔云秀 编辑: 
 

———大理州城市建设考察团考察学习侧记之五

    今年2月28日,昆明开拆336个城中村。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团山前所村列为昆明市政府2008年“城中村”第一批重建改造的项目。黑林铺团山前所村也是这次我州考察团赴昆明市考察“城中村”改造的第一个点。
    黑林铺前所村位于昆明市主城区西部,东至昌源中路、西至大团山、南至后所居民小组、北至昆瑞路,房屋总建筑面积133050平方米,全村总用地面积为193.6365亩,纳入综合改造面积150亩,居住有村民395户,企业27家,由于黑林铺前所村处于城市中心区,拆迁安置方式为回迁和货币补偿的原则安置。
    黑林铺前所村“城中村”审批通过的改造方案,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村一策、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将村民迫切改善城中村现状的愿望作为工作出发点,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工作积极性,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积极与社会企业进行沟通,争取社会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结合实际,明确了补偿政策与标准,使原地迁回政策、村民社保政策、农房管理等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在统筹考虑了居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环境保护因素,在满足土地集约化要求、不影响景观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改造容积率、空地率,搞好环境建设和配套设施,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为了保障居民未来的基本生活,使城市与村民利益相统一,在回迁用地临街面建有商铺的,返还给村委会用于出租或自营,以增加村民收入。改造后统一建成面积从50平方米到150平方米多种户型住宅,大户型主要由村民居住,小户型则统一出租,逐步逐片推进,依法拆迁,依法审批,依法征用土地,有情拆迁。通过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对改造行政审批涉及的环节进行精简整合,制定统一的审批流程和申报规程,召集相关部门采取现场集中办公、并联审批等形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使“城中村”各项改造工作在有秩序的前提下推进。
    据了解,五华区共有67个城中村,其中主城区有51个,总人口117819人。按计划,五华区今年将对其中的10个城中村进行改造,5年内,这51个城中村将逐步变成文明有序的现代社区。在《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中,对城中村改造重建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户口管理等核心内容作了非常细致的阐述。比如,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拆迁补偿,每亩25万元;改造范围内的城中村农业人口,全部一次性转为城镇户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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