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通讯员 段海英) 记者从大理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日,大理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级部门审查。
6月27日,由省建设厅组织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林业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对大理市、丽江市、个旧市、蒙自县、石屏县、华宁县、元江县等7个城市2008年申报云南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省级部门领导认真观看了大理市创建报告音像资料,仔细查阅了园林城市验收表和专家考察评议表,听取了大理市园林局关于省级园林城市实地考察验收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和大理市委、市政府作表态性发言报告。
省审查组认为,大理市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园林城市建设文化、民族特点突出,市辖区古树名木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和发展,同时突出了白族建筑特色,创造了特色城市景观风貌,乡土树种和大青树应用有一定特色,洱海公园植物专类园建设表明城市园林上了一个台阶,城市绿化建设成果显著。审查组也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各城市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出了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
目前,大理市正认真对照云南省创建园林城市各项指标和《创园整改方案》,及时查找问题,重点突出实施绿地普查、城市绿地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融入本地特色文化元素、乡土树种的培植和推广运用几方面的内容,确保大理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