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闫文玲 李禹胜 记者 涂序波) 近日,我州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换证工作,顺利通过云南省环保局检查组检查验收。
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自2004年由州环保部门监管以来,我州认真履行职责,相继开展了大理州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专项清查行动、大理州辖区内涉辐射源单位填报放射源申报登记、闲置放射源收贮、辐射安全监管等一系列工作,辐射环境管理逐步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辐射环境监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本次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换证,全州共有60家核辐射应用单位履行了办、换证的所有程序,参与本次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换证的放射源使用单位达到100%。通过本次现场办证换证工作,一是进一步摸清了全州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基本情况,并顺利完成了对各辐射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换证前的现场辐射环境监测、补办环评手续、辐射环境管理检查等,为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换证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准入条件;二是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达到了预期目标;三是积极与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联系,将闲置的放射源尽快送往省相关单位进行收贮,并要求各辐射涉源单位在收贮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四是加强了辐射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各辐射单位和社会公众对放射性环境安全的认识,强化了用辐射源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意识,达到防治辐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安全使用的目的;五是基层环保部门的辐射监管人员通过实际参与,提高了基层环保部门的辐射监管能力。
省检查验收组通过对大理州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换证企业的申报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区域工作总结等材料的审核及听取汇报,并对红塔滇西水泥厂、大理水泥有限公司、大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理学院附属医院四家辐射工作单位进行了现场抽查后认为,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大理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办证换证所需的技术资料完备,填报符合相关要求。省环保局将按规定对大理州60家辐射工作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