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的提请: 任命马明纳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李晓丹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杨友椿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赵万石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