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YHZ2019-21 | 鹤庆县云鹤镇规划道路以东、白马 路以南、县中医院以西、规划路以北 | 45217.33 (约67.826亩) | 二类住宅用地 (R21) | ≤2.8 | ≤22% | ≥35% | 70 | 648 | 不得低于 5 万元/次 |
三、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起拍价:人民币3237.5608万元。
四、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全部毛坯住房以不高于3400元/平方米的价格首先满足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职工安置,剩余部分才能向社会公开出售。
五、若公司注册地不在鹤庆县的,须在鹤庆县办理登记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公司。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鹤庆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 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10日,到鹤庆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下午4:3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10日下午4: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19年12月12 日下午2:30时,在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进行。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凡未缴清鹤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此前有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2、起拍价不含耕占税,耕地占用税由竞得人缴纳;
3、本次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不按期支付土地价款的,定金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鹤庆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2-4133365
0872-4121109
0872-2182616
联 系 人:石景凤 赵生晴
李瑞梅 马榆斌
开户单位: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鹤庆支行
帐 号:
53001718136051004024
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大理中意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