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宋) 近年来,弥渡县不断提升活动场所,打造文化精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弥渡民歌、弥渡花灯历久弥新,长盛不衰,不断焕发新魅力,实现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4年12月,弥渡县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为了巩固这项创建成果,近年来,弥渡县整合项目,加大投入,构建了“县、乡、村、组”四位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县城中心区建成占地16000平方米的花灯广场百姓文艺舞台;在乡镇建成6个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文化站,配套建设7个共11500平方米的小广场;同时,建设村级文化活动场所766个,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文化活动场所全覆盖,筑牢了过硬的文化服务设施基础。姚芹村是弥渡坝区有名的花灯窝子,村里老老少少、男男女女都爱跳花灯,以前没有活动场所,村民们只能哪里有空地就在哪里跳,现在,得益于“大喇叭小广场”项目的实施,村民有了固定的活动场所,村里大大小小的花灯队也越来越多。
弥渡县立足于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不断加强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县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文化氛围,处处绽放出绚烂的艺术之花。挖掘、保护、传承“非遗”文化,涌现出一批民间文化人才和文艺精品,《小河淌水》唱响了世界,弥渡花灯跳红了大江南北,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1项。有国家级传承人1名、省级传承人3名、州级传承人3名、县级传承人98名,民歌、花灯成为弥渡的两大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