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
[通讯员 郑 兴 摄]
② 森林大理
[通讯员 罗 俊 摄]
③ 剑湖湿地
[通讯员 王开华 摄]
□ 通讯员 李贵荣 杨永高
近日,我州部署推进全州45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加快推进科学分类、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大理州自1981年建立首个自然保护地——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至今,全州已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45个,其中自然保护区29个、风景名胜区7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通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全州最核心的自然资源、珍稀野生动植物、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与发展,自然保护地生态文明建设核心载体作用不断凸显。但在取得了较好成果的同时,还存在着保护地之间交叉重叠,保护地边界不够细化明确,部分自然保护地区划与当前社会发展和保护需求不适应,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机构改革后部分保护地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等问题。
我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总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省林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立足自然保护地作为生态建设核心载体的功能定位,以实现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系统性保护为核心,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重点,提早谋划、勇于实践,努力推进整合优化工作,加快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整合优化将健全完善管理体制。通过完善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整合优化交叉重叠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整合设立国家公园,各类保护地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高级别优先的原则进行优化调整,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块牌子管。
整合优化将有序解决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在保持生态系统完整、保护地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基本前提下,以保护为核心,充分保障人民权益,合理调整矛盾冲突区域,优化明细保护地边界区划。将保护价值低的建制城镇、村屯或人口密集区域等调整出自然保护地范围,组织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民有序搬迁,依法清理整治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严厉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的耕地还林还草还湖还湿,有序解决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