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州各族人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依法落实“9·18”防空警报试鸣制度,经州人民政府、大理军分区同意,定于2020年9月18日在各县市城区及部分乡镇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和时间
(一)试鸣范围
全州各县市城区及部分乡镇。
(二)试鸣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上午10:00-10:20。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及试鸣周期
(一)预先警报信号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试鸣一个周期。
(二)紧急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试鸣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信号
长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没有空袭行动,不影响工作、生产、生活等社会正常秩序,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
(二)试鸣期间,公安、消防、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及宣传工作。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