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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男子阻碍执法被处拘留七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1/09 09:22

本报讯(通讯员 杨丽仙) 近日,南涧一男子酒驾摩托车被交警处罚后,采取过激行为阻碍民警执法,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

10月25日12时29分,南涧县公安局公郎交警中队打电话到公郎派出所报称:“一名男子手持水果刀到我们中队索要他被暂扣的摩托车,请处置。”接警后,公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嫌疑人字某某已被交警中队民警控制。

经核实,10月25日,嫌疑人字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公郎交警中队查获,依法将其驾驶的摩托车暂扣。字某某两次向公郎交警中队索要摩托车未果后,手持一把水果刀到该中队再次索要摩托车。中队民警多次告知、警告后,字某某不但不听劝,反而放任自己“耍酒疯”,扬言要烧毁摩托车,边说边跑向自己被暂扣的摩托车旁,掏出打火机对准油箱盖。千钧一发之际,中队民警迅速将字某某控制住。公郎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依法传唤字某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

目前,字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南涧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给违法抗法者敲响了警钟。

警方提示: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阻碍执法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和漠视,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更是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公安民警一切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如对执法有疑义,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采取过激行为阻碍民警执法,将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轻则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重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