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杨若兰
通 讯 员 王新明
昨日,记者从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我州12县市今日起陆续开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可于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进行了解、咨询、办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初衷是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生源地贷款作为信用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特殊情况下可由其他近亲属、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应均在本县(市、区)。
首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先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再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乡镇办理点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当前,大理州12县市已经开通学生资助热线,有借款意向的学生和家长可以提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合理安排办理时间。此外,今年我州12县市续贷学生均支持远程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