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宣通〔2017〕61号)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云办通〔2021〕4号)要求以及《大理州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任务分工方案》,中共大理州委宣传部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州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了综合评定,评审通过以下22个县(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拟命名为州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
1.大理市烈士陵园
2.大理喜洲华中大学西迁纪念馆
3.剑川县龙门红色传承教育基地
4.剑川县兰州“四·二七”武装暴动胜利纪念碑
5.南涧县综合档案馆
6.拥翠乡龙凤打戛
7.鹤庆县母屯村
8.太平红军墓
9.炭窑红军墓
10.王孝达烈士故居
11.普发兴同志先进事迹陈列室
12.祥云县烈士陵园
13.永平县档案馆
14.永平县龙坡烈士陵园
15.永平县博南古道博物馆
16.滇缅公路历史文化传承馆
17.弥渡县五台大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8.南诏博物馆
19.巍山县档案馆
20.巍山县翁家丫口革命纪念馆
21.乔甸镇新庄村红军长征纪念馆
22.中共滇西工委金脉革命根据地事迹陈列馆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日。公示期间,对上述22个基地评审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州委宣传部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872-2316426
地址: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州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