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历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始终怀着敬畏之心、自豪之情、历史之责,严格遵循原真性、整体性、可读性、永续性等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基本原则,扎扎实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工作,着力打造历史文化名城样板,剑川古城逐步活起来、美起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以“规划引领”绘古城保护“最靓底色”。2003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剑川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县人民政府随即组织编制完成《剑川古城保护规划》并颁布施行。2020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为主线,配套制定了可操作的政策文件。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剑川古城保护与开发的实施办法(试行)》《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剑川县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剑川县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为历史建筑修缮、标准化管理提供技术和法律支撑。
以“修旧如旧”寻古城保护“最小干预”。一是实施棚户区改造。坚持“批准一户、实施一户、验收一户、奖补一户”,完成改造4536户,补助资金1.13亿元,撬动民间投入2.5亿元。同时,改造了段家巷、茨菰巷、忠义巷等古城24条主要巷道,补齐了古城基础设施短板。二是实施古旧建筑修复。强化“城-街-庭院”格局保护,从“点、线、面”结合与多层次入手,严格掌控古旧建筑群、建筑物的原有空间尺度,建立古城重点风貌区清单,制定剑川古城古建筑保护修缮手册,恢复修复了一大批古旧建筑。三是实施古城风貌整治。在建设控制地带,严控空间、尺度变化程度,严控修缮翻建标准。在风貌协调区,对一般传统建筑的内部进行修缮和改造,注重厨卫功能改造,改善居住条件,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对更新类建筑,更新改造后与保护区原有的建筑在规模、尺度、空间形态、建筑形式、色彩等协调一致。
以“统筹兼顾”求古城保护“最优能级”。一是精细建设美丽县城。紧紧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目标,聚焦24项考核指标,规划26个项目,投资6.8亿元。在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中,将剑川白族三弦、酣赛扼斗、剑阳楼地标、民族风俗等元素融入项目中,精雕细琢每个作品,充分彰显白族文化。建立剑川古城数字化展示平台,完成76处历史建筑数字化建档。二是精心创文创卫创园。抢抓剑川县被提名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机遇,深入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全覆盖,对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指标已全面达标。三是精耕文旅深度融合。精细实施剑湖田园综合体、古城旅游基础设施、木雕园旅游基础设施等专债项目和招引半山酒店、五星级酒店项目,着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出“探寻剑川历史”游、“探访剑川名人”游、剑川非遗之旅3条旅游线路。与印尼、泰国清迈府杭东县建立文旅产业合作机制。
以“活化利用”展古城保护“最大价值”。一是推进南方丝绸之路分馆建设。2020年12月30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大理剑川古城设立国家方志馆南方丝绸之路分馆。项目以剑川县修复的18个古院落为载体,以展示南方丝绸之路文化为主题,总展陈面积2.5万平方米,建设“一个专题、四个主馆、两个分馆”,近期布展。二是做实古旧建筑活化利用。修复西门街古建筑群、景风阁古建筑群等历史风貌,推出周钟岳故居等一批优秀的历史文化保护精品项目,让全县历史文化资源串起来活起来。三是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拓展剑川木雕、剑川白曲、石宝山歌会节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内涵,成立剑川白曲、白族阿吒力民俗音乐、石宝山歌会、白族布扎、梅园石雕等14个传习所和1个剑川白曲综合传习中心。评选木雕、石刻、布扎、土陶四大类25名“剑川名匠”。深化与中央美术学院合作,推出木雕果盘、布扎生肖小件等20余件旅游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深受游客喜爱。
以“人为中心”迸古城保护“最强合力”。一是全民参与保护。在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和节庆活动期间,依托白曲宣讲团、红色文化宣讲团,开展送展览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提升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引导全民参与共同保护。二是评定星级客栈。出台《剑川古城古民居保护修复补助办法》,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开展93户古民居保护修复和特色客栈建设,被评为国家五星级客栈15户、省级四星级客栈39户,有力推动传统古民居的保护和利用。三是评选“园林庭院”。第一批评定60家、第二批评定100家,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古城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系中共剑川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