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欣蕊 杨亚娟)今年以来,祥云县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行“三项”医疗救助政策,截至8月,医疗救助惠及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71615人次,医疗救助资金1211.18万元。
补助特殊困难群众参保,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群众参保是减轻医疗负担的有力保障,也是实施医疗救助的前提条件,补助对象为民政等相关部门确定的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重大疾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此项全县共补助参保22450人,补助参保资金288.18万元。
对特殊困难群众个人自付部分进行再次报销,全力做好基本医疗救助“应助尽助”。医疗救助是防止困难群体因病致贫返贫的兜底性保障,医保部门通过“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对特殊困难群众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此项累计救助48007人次,医疗救助资金788万元。
对患重大疾病人员实施救助,让医疗救助“应享尽享”。对患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22种重特大疾病人员,在政策范围内享受医保报销后,还可按规定给予重特大疾病进行医疗救助,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此项累计救助1158人次,救助资金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