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创新为民服务方式,着力解民忧、纾民困,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有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为求“出彩”而使“为民”沦为“扰民”的现象,需要引起警惕。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宗旨,为群众办实事是贯彻为民宗旨的具体行动。然而,一些地方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出经验、出政绩的手段,不满足于踏实干事,热衷于造声势。比如,明明可以悄无声息拍板解决的问题,非要弄个什么名目,开各种会议,把本该放在解决群众困难问题上的精力,大量消耗在筹备会议、召开会议、宣传报道等方面,变着法地让群众参加各种活动,且不说耽误生产、影响生活,细究之下还有“作秀”的嫌疑,服务实效是否经得起检验和推敲也需打上问号。
把为群众办实事变成扰民行为,折射出一些干部畸形的政绩观和形式主义思维定式,突出表现在把实事办虚办空,将形式主义的“触手”伸向群众身边、社区楼宇、生产车间、田间地头,背离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初衷,应坚决摒弃。
说到底,为群众办实事,要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各级党组织要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把创新方式方法的出发点、着力点、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及时妥善解决基层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结果论成败,以群众满意度论英雄,而不是在喊口号、做样子等方面大做文章,更不能以有没有出经验、宣传报道多不多等作为检验办实事实效的标准。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注重检验经验的“含金量”,深究形成该种经验的过程中,是否有“作秀”现象,是否真正为群众解决了问题,群众是否真的满意,通过跟踪问效,确保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