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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敲响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槌”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2/08 09:31

本报讯(通讯员 曹琴) 夫妻离婚,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该如何保障?近日,祥云县人民法院敲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第一槌”,用法律为孩子撑起“保护伞”,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颁布实施,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的专门立法。

此案中,刘某某与夏某某是夫妻,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均未成年。因生活琐事,夫妻感情破裂。近期,丈夫夏某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妻子刘某某认为丈夫的犯罪行为让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因处于疫情防控期,祥云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对当事双方进行在线调解。经调解,夏某某同意离婚,只是两个孩子的教育管理成了大问题。因两个孩子年龄都已满八周岁,法官分别征询了孩子的意见。两个孩子一个要随母,一个要随父。而夏某某现被羁押,客观上无法照顾孩子。于是,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尊重孩子的意愿。在夏某某被羁押期间,两个孩子均由刘某某直接照顾。

调解协议达成后,为引导当事人正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促使其依法尽责“带娃”。法官向他们释明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督促刘某某在离婚后,要肩负起对两个孩子的教育责任。告诫夏某某吸取教训、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家庭,承担起对子女教育的法定义务。法官还结合本案实际,给当事人双方写了“法官寄语”,劝诫双方当事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