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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1.45亿元社会救助金惠及4万余名困难群众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3/01 09:12

□ 通讯员 王桂琼 鞠强

“如果没有党和政府的帮助,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生活好了,吃、穿都不愁,还享受着低保、五保,真心感谢党的好政策。”近日,弥渡县红岩镇史近村委会河东村村民刘月仙感激地说。

刘月仙今年76岁,全家共有四口人,其中,老伴患阿尔茨海默病多年,儿子和她分别是智力和视力残疾,还有一个孙女在外读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民政部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政策规定及时将她家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每月发放救助补助金2258元,极大缓解刘月仙一家的经济压力,给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重新注入了希望。

刘月仙一家获得救助得益于弥渡县完善的救助体系。除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外,还有临时救助、高龄津贴等扶危帮困政策,实现贫有所济,困有所帮。2021年以来,弥渡县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把无劳动力,家庭成员重残、重病对象,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对象,按程序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不断加强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试点改革工作,着力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和审核确认时效,更好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弥渡县全年新增农村低保340户784人,退出1031户3084人;新增城市低保10户15人,退出5户9人;新增城乡特困供养对象79户79人,退出46户47人。据统计,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1.4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4万多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织牢织密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分类精准。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便捷服务群众,打造服务型救助。强化监测管理,坚决防止脱保漏保,切实兜准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弥渡县民政局局长马迎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