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俞超) 3月22日,弥渡县寅街镇依法向大庄村的承包经营户范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是寅街镇今年开出的首张秸秆禁烧罚单。
据调查,3月21日下午,范某在大庄村果河路旁焚烧秸秆,镇村组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并对范某详细地说明了焚烧秸秆对大气造成的危害以及焚烧秸秆的法律后果。当天傍晚,范某在工作人员离开后,又再次焚烧秸秆,镇村工作人员虽快速赶到扑灭,但已留下大片黑斑,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月22日中午,寅街镇联合相关综合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了范某手上,并再次对其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