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强调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政治机关、专责机关定位,进一步树立服务保障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意识,围绕各项决策部署和安排要求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两个革命”,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工作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找准方法路径、注重机制运用,做到履行协助职责不越位、不缺位。要强化政治监督,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干部作风问题,着力从政治上查找问题、纠正偏差、推动落实。要画准“政治画像”,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等渠道反馈的信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分析研判,突出“重点人”、抓住“具体事”,从宏观上掌握政治生态整体状况,为持续净化本地区政治生态提供重要参考。
打好纪律作风“组合拳”。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维护党的纪律规矩、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的重要职责。要认真梳理和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典型事例,注重正向激励引导与反面通报曝光有机结合,坚持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发展任务落实。要用好问责利器,聚焦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聚焦推进发展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庸懒散拖等表现形式,大力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搞应付性执行、选择性落实等突出问题,以强力问责倒逼干部作风好转。要大力加强清廉建设,突出抓好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重点单元,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率先在重点领域落地生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做实保障发展“监督事”。要主动将监督专责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思考,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增强行动自觉和内生动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重点工作监督执纪执法一线担当尽责、发挥作用。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树立“寓服务于监督中”的理念,探索开展“嵌入式”“融入式”监督,重视常态化教育督促和日常政治生态研判,着力提升监督质效。要突出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充分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关键少数”带头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带头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带头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要加强对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的政策阐释和解读,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营造干事创业、合力发展的良好氛围。
锻造全面过硬“打铁人”。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更实举措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政治品格、思想作风、能力素质。要强化思想淬炼,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深刻领悟“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要强化政治历练,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把讲政治要求贯穿到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查办腐败案件、综合管理等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全过程,在履职尽责中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能力。要强化实践锻炼,把参与案件查办、掌握审查调查业务技能作为年轻干部成长进步的“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在一线实战实训中锤炼意志、提升能力。要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着力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养成,着力在定性处置精准、纪法衔接顺畅上下功夫,推动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作者单位:洱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