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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检察长包案办理 化解首例信访案件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5/18 09:02

本报讯(通讯员 吴华 王丽波张利将) “检察院领导为我们的事情忙前忙后,多次向我摆事实、讲道理,宣讲法律法规,我愿意归还欠款。”近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申请立案监督人王某某主动与当事人刘某某握手言和,并当场支付刘某某欠款6800元,双方冰释前嫌。

今年1月26日,刘某某因与王某某、杜某某有债务纠纷,经多次催要,部分欠款一直未归还。无奈之下,刘某某把王某某、杜某某经营的某公司办公用品搬回住处。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该案是民事借贷纠纷,遂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王某某不服,申请复议。在公安机关作出维持原处理结果后, 2022年3月9日,王某某到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申请监督。

包案办理过程中,检察长亲自接待申诉人,认真听取诉求,并调取公安机关案卷材料,与案件承办人进行沟通,全面细致审查案件情况。同时,与控告申诉部门商讨案件,并对双方当事人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详细解释。通过耐心调解,逐渐打开了当事人心扉,双方就还款达成一致意见。

为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办案透明度,检察长主持召开首例信访案件听证会,邀请办案民警、律师参加。通过听证,大家一致同意原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处理意见,检察机关无须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今年以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工作,院领导带头落实一线工作法,全面履行包案职责,切实做到包阅卷、包审查、包督办、包结案、包化解、包稳定,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将信访问题落实在首办环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