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实施办法》,“五举措”推进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星级创建工作,为军休干部提供更加完善的“星级”服务。
先学先知,明确目标。大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领会《云南省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工作实际情况,2月11日及时出台了《大理州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星级评定的对象、原则、内容、评定程序、评定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到目标明确、程序规范。
成立机构,明确分工。按照《大理州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迅速成立了大理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大理州星级评定专家委员会),下设星级评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并设立星级评定评审小组。负责对全州参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现场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流程规范,标准严格。大理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流程规范,标准严格,采取自评、自荐、评审、公示、审定等程序,星级界定标准,参评服务管理机构评定总分110分,其中基础满分100分、工作创新加分10分。评定得分95分(含)以上的为五星级服务管理机构,评定得分90分(含)—95分的为四星级服务管理机构,评定得分85分(含)—90分的为三星级服务管理机构。未达到85分的服务管理机构,须及时对照本办法进行整改。
深入基层,组织评审。大理州星级评定评审小组先后深入到大理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州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大理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下关干休所、大理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大理干休所、祥云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干休所进行星级评定评审,通过听取各单位汇报、查验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标对表逐项打分评定。
结果公示,接受监督。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大理州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拟评定大理州军干所、大理市古城军干所、大理市下关军干所、祥云县军干所、大理州军休中心等5家单位为“三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为接收社会监督,评审结果在《大理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
[王正明 郝 琎 岳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