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金勇) 近年来,鹤庆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鹤庆县境内有长江一级支流漾弓江、落漏河、河川河、草海等多条河流和湖泊,金沙江流经该县境内53.5公里。有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7条、湖泊1个、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7座、小(二)型水库31座;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14条、小坝塘132座、沟渠24条;境内有流量每秒0.05立方米以上的地下泉眼31处,小于每秒0.05立方米的地下泉眼383处。
近年来,鹤庆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加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树立水资源保护人人参与、刻不容缓意识,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二是严格节约用水管理,认真落实《大理州节水行动方案》,加强用水强度控制,加强节约用水日常监管,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三是加强取用水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调度,加强取用水管理,实施水价改革与水资源有偿使用,加强监测计量与统计;四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加强地下水管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县级相关部门持续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安全整治排查,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水域非法捕鱼、私自侵占湖泊、破坏水源保护区隔离网、野浴等进行检查,使水源保护区水上安全环境得到良好的改善。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县地表水年径流总流量11.093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3.39亿立方米(不含金沙江过境水量),每年蓄水总量在3860万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率达17.2%,灌溉覆盖率达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