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张淑标
近日,永平县公安局打掉一“跑分”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21名,查获涉案资金40余万元,关联全国电信诈骗案件80余起。
永平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多人的银行卡流水往来异常频繁。经侦查,发现以李某某为首的21人银行卡阶段性高频、高额转账和取现,短时间内流水达几十万元至数亿元不等。民警研判,这些人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作案嫌疑,俗称“跑分”。
经调查,李某某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在利益的诱惑下,不但没有终止违法行为,还主动发展下线,追求高额回报,最终将王某某、张某某等20人一同拉入犯罪深渊。
近来,永平县公安局聚焦“跑分”作案多发的情况,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结合自身警力优势,围绕涉案人员信息链、资金链,认真研判、深挖彻查,坚决打击“跑分”违法犯罪。此次共抓获涉案人员21人,查获涉案手机30部、银行卡60张、POS机20台、涉案资金40余万元,关联全国电诈案件80余起。
目前,2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3人,取保候审8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6月15日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贯彻落实“百日行动”工作要求,永平县公安局出重拳、打团伙、断链条,深入推进各项集群战役,高压严打网络违法犯罪,全面治理网络乱象,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警方提示:广大网民要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社交账号的使用权,不要轻易被网络上所谓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因为一时图利,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户等,以免沦为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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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犯罪链中,“跑分”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指利用个人账户代收账、转账,再转款到指定账户,从而将电信网络诈骗或网络赌博的赃款分流洗白,从中赚取佣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