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荣开 任紫金) 近日,南涧警方快速查处一起网络平台侮辱他人案件,涉案嫌疑人周某某因在网络上发布侮辱他人的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9月13日9时许,南涧县公安局宝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声誉、侮辱老师的言论,请公安机关处理。经查,违法嫌疑人周某某为泄私愤,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辱骂学校和老师,造成负面影响。南涧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信息须谨言慎行,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侮辱他人同样违法,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侮辱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