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爱国率队做客大理州舆论监督热线访谈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就全州森林草原防火、林长制推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林草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介绍和交流。
全力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爱国介绍,12月1日开始,进入了新一轮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全州林草部门将严格按照“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的工作职责,落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是狠抓防控责任落实。以林长制为统领,实现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的深度融合,压紧压实“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落实基层“一长两员”末端责任,确保每个层级工作末端都有人抓、每个山头地块都有人管。同时,督促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以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二是广泛开展防火宣传。以“七大宣传工程”为重点,针对季节特点和敏感重要时段,常态化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林草站以工作部署会、党员大会、户主会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坚持以“疏堵结合、精准防控”为总抓手,突出重点区域和敏感部位,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护,春节、清明节等关键时段组织开展武装巡查和带装巡护,严格入山扫码登记,盯死看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乡镇、村组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进入高火险期,采取增人、增卡、增加巡查时间“三增”措施,必要时实施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等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场所和部位,适时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根据各地实际,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施工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
五是加大预警监测力度。充分运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断巡查的功能,加大野外违规用火和火情实时监测力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整个防火期,各县市将根据每日分析发布的火险气象预报,按照预警信号和火险等级做好响应工作。
六是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在今年实施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高扬程水泵灭火系统配置、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等综合防控能力项目建设基础上,按照防火标准化体系,加大火险防范、火源管控、火情监控等方面重点设施建设。
七是扎实做好应急准备。统筹组织应急、消防、公安、气象等部门,严格落实预警响应机制。严格落实防火期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基层护林员、瞭望监测员坚守岗位。同时,加强一线扑救人员和护林员安全培训,将安全防范贯穿早期火情处置和扑救全过程,确保人员安全。
我州林长制从“建制”向“见效”持续转化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必然要求,是一项事关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我州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林草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阶段工作任务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构建了“五项基础体系+八项配套制度+七项工作机制+六项重点任务”的林长制推行机制,实现了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同步推进”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基本目标。
一是全面建立了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全州12个县市、112个乡镇(街道)、1153个村(居)委会,全部印发了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州、县、乡、村四级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共明确州级总林长2人、州级林长12人,划分州级林长责任区12个;县级总林长24人,县级林长145人,划分县级林长责任区145个;建立乡级林长制体系128个,明确乡级总林长245人,乡级林长1024人,划分乡级林长责任区1024个;建立村级林长制体系1149个,明确村级林长4892人,划分村级林长责任区4892个。全面实行发布总林长令、林长制督察、林长责任区巡林、林长责任区任务清单、林长推动落实责任区重点工作问题清单、林长述职、宣传和舆论引导7项工作机制。共发布州、县两级总林长令15道;州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林26次,县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林473次;完成各级林长公示牌规范设置1339块。
二是联合构建了林长制督察体系。建立了州、县、乡三级党委、人大、政协联合负责的林长制督察体系,督察成果纳入年终考评考核。会同州检察院分别在大理苍山、南涧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办了大理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暨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召开了推动大理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主题新闻发布会;指导各县市制定印发了林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并举办专题培训班12期,培训1200余人次,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18次。
三是制定了林长制考核体系。将“林长制考核”“林长制工作督察”纳入州委、州人民政府对县(市)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实现以科学、严格、权威的考核推动林长制各项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四是落实林草资源保护网格化源头管控体系。以村级“一长两员”为主体,按照资源连片、利于巡护、全域覆盖、落地上图、落人到网的原则,共落实村组专管员12185人,网格化管理人员8546人,实现了源头网格化管理100%全覆盖,构建全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源头网格化管控体系。
五是探索构建了林长制相关配套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紧密协作配合,始终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主动协调对接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分别召开了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在全省率先构建并启动了“林长+检察长”、“林长+森林警长”协作体系。
我州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在全州各县市的努力下,湿地面积逐年增加,湿地保护在全州生态建设、物种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陈爱国介绍,我州湿地保护修复从四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强立法工作。颁布施行了全省首家州(市)级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同时对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建设、部门分工协作、财政资金保障和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科学制定规划。先后制定了《大理州湿地保护规划(2015-2025年)》《云南省大理州洱海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总体规划》等规划,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探索长效机制。成立大理州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创新湿地保护管理模式,建立湿地保护管理社会监督机制,积极探索社区参与湿地保护共管机制,以村委会和中小学校为核心,组织“公众参与小组”“志愿者协会”等,带动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制作湿地宣传展板、宣传视频、宣传标语,开展湿地宣讲、文艺演出,入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湿地保护宣传。
根据2021年云南省湿地资源监测报告显示,全州湿地面积为67112.31 公顷,相比2012年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累计增加湿地面积7473.17公顷,湿地保护率已从2012年的48.02%上升到66.12%。目前,全州建成国家湿地公园2个,分别为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鹤庆草海国家湿地公园;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省级重要湿地有6处,认定面积为27907.19公顷,分别为洱源茈碧湖、洱源西湖、剑川剑湖、鹤庆草海、大理洱海、宾川上沧海;经各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湿地有810处,认定面积为24364.32公顷。
发挥林草产业在助农增收、生态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据悉,我州93%左右的森林资源集中在山区,农村人均集体山林面积9.9亩,为农村人均耕地面积的10.6倍,林地资源是农村和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我州林草产业以木本油料(核桃)为重点,中药材种植、花椒、野生菌、森林蔬菜、苗木花卉、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为主要的产业分类,2021年全州林草产业总产值达262.98亿元。
核桃产业稳步发展。近年来,我州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产业发展思路,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创建生态林业,经过多年潜心培育,全州核桃种植面积达1015万亩,2021年核桃干果产量达46.36万吨,综合产值达144.02亿元,种植范围覆盖了全州12县(市)109个乡(镇)和3个街道、967个行政村,种植农户40万户,主产区农民人均核桃收入超过2700元,种植面积、产量、产值均在全省、全国地级州(市)中名列前茅。目前核桃已成为山区群众的重要经济收入来源,更是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产业。
中药材种植初具规模。我州着力发展以苍山贝母、重楼、续断、三七、天麻、白芨、黄精、附子等为主的林下中药材,利用林地面积32.42万亩,产值21.46亿元。
花椒产业逐步发展壮大。我州大力发展以红花椒(大红袍)和青花椒(七叶青花椒)两大类为主的花椒品种,同时培育发展“一马平川”新品种。全州花椒种植面积达13.52万亩,产量0.85万吨,产值1.5亿元,主要分布在宾川、云龙、剑川、祥云等县。
野生菌及森林蔬菜产业健康发展。我州松茸、香菇、鸡枞、牛肝菌、干巴菌、羊肚菌等珍贵野生菌远销韩国、日本、阿拉伯、东南亚等国家。香椿、树头菜、山药等森林蔬菜的种植逐步形成规模。森林食品产量达4.82万吨,产值14.55亿元。
苗木花卉产业巩固发展。大理立体型的独特气候,适宜各类绿化、观赏苗木的培育,全州绿化、观赏苗木及花卉产值达16.53亿元。
森林生态康养(旅游)产业有序开发。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已逐渐成为人们向往的休闲旅游场所,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已成为林草产业中极具市场潜力和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全州森林生态旅游产值已达30.27亿元。
本报记者 关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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