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童晓宁提请:
任命沈春梅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丽娟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姜碧姝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屈艳祥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杨梅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杨涛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杨明珠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朱明磊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审判庭庭长;
任命赵佛蓉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鲍康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苏春平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