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丽波) 3月29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委对一起挪用资金案开展庭审直播警示教育活动,1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直播,“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揭示被告人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手段和方法。在法庭出示证据环节,通过庭前大量准备工作,制作了3组证据55页指控证据PPT,通过PPT电子信息化展示证据,让旁听人员更直观、全面了解证据,“沉浸式”聆听观摩庭审。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认定、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量刑建议等发表公诉意见,充分阐述了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让旁听人员深入了解法律相关规定。结合警示教育主题,分析了被告人心存侥幸心理、集体资金缺乏监督管理等犯罪原因,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敬畏权力、敬畏法纪。
通过庭审,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以自己现身说法告诫大家,要以他的案例为前车之鉴,汲取不懂法律步入犯罪歧途的惨痛教训,用好手中的权力,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观看直播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庭审直播以案释法,增强了警示教育活动的震撼力、感染力,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和警示意义,提醒自己一定要加强党性修养,绷紧廉政之弦,筑牢思想防线,严于律己,以案为鉴,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