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大理日报新闻网 >> 首页 >> 理论与实践

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工作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4/13 09:58

□ 罗金洪

近年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八五”普法,创新普法形式,努力营造全民普法的浓厚氛围,全州“八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看到普法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州基层普法工作还存在乡镇、村社基层组织对加强普法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基层普法队伍能力不足、精准普法不到位等问题。结合全州正在开展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笔者认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要在五个方面着力:

要在打牢基层组织方面着力。目前,全州的普法工作普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上有千条线、下有一根针”,乡镇、村社一级的党政领导,大多将精力用在经济发展上,很少有时间和精力顾及基层的普法工作。加强基层普法工作,要在打牢基层组织上狠下功夫,要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镇、村社党政“一把手”年度工作考核,普法工作在最基层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监督考核。

要在加强乡镇司法所软件建设方面着力。乡镇司法所是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基层机构。近年来,在国家的关心支持下,全州的乡镇司法所用房都建设得比较好,但是,软件建设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州的乡镇司法所普遍存在“一人所”,这“一人所”的“一人”主要工作是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来负责普法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二是由于乡镇司法所所长普遍都是副科级干部,因此,为补不少干部“基层任职经历”的课,全州很多乡镇的司法所所长并非法学专业干部,让“门外汉”来干专业性较强的普法工作,效果不够理想。普法强基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要加强乡镇司法所的软件建设,要下大力气化解“一人所”问题,编制实在解决不了的,要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法律工作者从事基层普法工作;要在乡镇司法所所长的配备上,实现专业化,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要在变“漫灌式”普法为“滴灌式”精准普法方面着力。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各少数民族的居住地域不同、语言不同、风俗习惯不同,面对这样的州情,我们不能在乡镇街天用“摆一张桌子、用一个广播、印一沓法条”这种“漫灌式”的普法。而是要摸清普法对象的生产生活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普法。要普法地区精准,要聚焦命案高发多发、外出务工人员多及矛盾纠纷突出的农村地区、乡镇中小学校及偏远山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地区精准普法。要普法对象精准,要联合教育、人社、工会、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初中文化程度以下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不良或者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开展精准普法。要普法方式精准,一方面,要将抽象的法律法规寓教于乐地融入少数民族歌舞,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能接受、能理解;另一方面,要针对我们所处的新媒体时代,加强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普法作品的创作,不断推出一批批感染力强、群众喜闻乐见的“指尖”普法宣传作品,让广大人民群众乐于随时随地在手机上学法。

要在注重对“特殊人群”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方面着力。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决定了普法对象的广泛性。然而,长期以来,监狱服刑人员、看守所在押人员、强制戒毒所强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容易成为基层普法工作“被遗忘的角落”。因此,普法强基补短板要注重对这些“特殊人群”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让这些“特殊人群”刑释解教之后,不再第二次违法犯罪。

要在打造“不走的”基层普法队伍方面着力。基层网格员、调解员、村社干部、驻村辅警、法律明白人,每一天都和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同生产同生活,他们对村情民情最了解。加强基层普法,就是要努力提升基层网格员、调解员、村社干部、驻村辅警、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要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这些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基层普法者所应当掌握的应知应会知识;要通过“送法到基层”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由联系村社的村法律顾问、法官、检察官到基层对这些基层普法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要建立健全“奖优罚劣”制度,对于兢兢业业开展普法工作的基层网格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普法工作者,要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相反,对于不尽责、不想干的基层网格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普法工作者,要及时给予撤换。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努力打造一支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不走的”基层普法队伍。

(作者系大理州政协副秘书长(兼),致公党大理州委专职副主委、公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