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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住房公积金惠及白州更多群众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6/12 09:35

政风行风热线 话题 6月7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徐伶俐率队做客大理州舆论监督热线访谈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就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新修订出台的贷款、缴存政策、便民惠民信息化服务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和交流。

转作风提效能 全面完成各项业务指标

据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徐伶俐介绍,2022年,全州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圆满完成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达的目标任务。

在归集方面:全州共3508个单位15.53万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全年归集35.1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30亿元的117.27%,归集余额114.27亿元。在提取方面:全年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50237笔25.2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22亿元的114.86%。在贷款方面:全年发放贷款2066笔10.5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亿元的105.80%,收回贷款10.15亿元,贷款余额84.32亿元。全年无整体不良逾期贷款,时点逾期率为0.0016%,远低于全国平均逾期率0.03%。在增值收益方面: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保障公积金有充足的流动性,又为住房公积金挖潜增值创造了条件。实现增值收益1.5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亿元的129.07%,2022年按要求计提风险准备金后的1.55亿元,全部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截至2022年底,累计上缴财政非税收入10.9亿元。

在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中,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与工作职能职责相结合,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关键小事”,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在优化服务方面。一是加强对公积金从业人员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将“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主动服务房地产企业,加快企业合作准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楼盘项目做到“应入尽入”,2022年以来同42个房地产楼盘项目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首问负责、无偿代办、延时服务、容缺受理、“好差评”等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并将大理、巍山、宾川等管理部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在高效便民方面。一是规范业务流程,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指南,将每个服务事项的办理信息准确清晰告知群众。二是不断优化完善公积金网上业务功能,尽可能地把业务放在线上办理,2022年底,互联网综合注册人数为9.5万余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线上办理率为64.46%。三是大力推进“跨省通办”和异地转移业务,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异地业务办理“零跑腿”、材料“零提交”。

完善公积金贷款制度 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据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副科长杨力介绍,今年4月,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了调整,实施细则于今年4月28日印发,于6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一是调整公积金贷款对象的范围。将公积金贷款对象由“云南省内缴存职工”调整为“全国拥有大理州户籍或在大理州工作的缴存人”,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服务群体。

二是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从“以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调整为“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系统记录的住房套数和借款人承诺的住房套数为依据认定”,保证了房屋套数认定的准确性。

三是调整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条件。取消了按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十倍计算的要求,所有缴存人均按同一标准进行可贷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房屋价格、抵押物价值、还贷能力4个因素综合评估后取最低值。当前大理州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65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78万元。

四是取消部分贷款限制条件,精简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缴存人在申请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时,取消对住房面积的限制条件;同时,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标准来认定借款人的收入情况,不需提供收入证明,对收入认定有异议的,可提供相应符合要求的佐证材料重新计算。

五是明确公积金贷款对房龄、抵押物使用年限的限制条件。明确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的房龄不得超过30年,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的使用年限,确保抵押物的落实,防范贷款风险。

六是细化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形。对存在个人征信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有连续3期以上或累计6期以上逾期记录、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五年内被该中心纳入失信行为登记等情形申请人,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完善了失信惩戒机制。

出台利好政策 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据了解,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制定出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实施细则》,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还制定出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州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自由职业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理管理部主任张莎琳介绍,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结息方式、利率计息;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细则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按规定的标准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在大理州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符合大理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为本州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或者在本州长期居住已办理了本州居住证的外地居民;2.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含)以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正常连续缴存满24个月的社会保险缴存明细、申请人个人借记卡Ⅰ类卡,到就近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张莎琳介绍,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骗提骗贷行为发生后,对申请人的处理方式有七项:1.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被及时制止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中心对其批评教育;2.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全额退回已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和结清骗贷资金本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的,中心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追回资金;3.将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名单进行失信管理,记载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号一并转移,限制其5年内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4.向缴存人所在单位通报骗提骗贷行为,并由所在单位依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5.在中心相关网站或者相关媒体公开披露;6.按相关程序纳入中心征信系统,并推送征信管理部门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7.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联合处理,依法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在今后工作中,将根据所发生的骗提骗贷行为的具体情况,在上述七项处理方式中对申请人作出一项或多项处理。

本报记者 关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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