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8日至3月3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5月9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做到整改措施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修订、整改工作亲自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反馈的问题做到主动认领、对号入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把省州各级巡视巡察和督导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例会、全州乡村振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上,对巡察整改有关工作作了安排和要求。同时下沉县乡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三)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后,班子成员根据会议精神,将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统筹起来,制定《中共大理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3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0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跟踪销号管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
(四)立行立改,持续巩固。针对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局党组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巡察组撤离之前全面完成整改。对标工作要求,局党组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及时制定了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建立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资金支出激励机制》《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认真抓好九届州委第五轮巡察中期评估反馈意见落实,对各项整改措施进行再细化、再实化,确保高质量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统筹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贯彻落实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融合,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制度化、常态化和实效化。局党组先后组织5次专题学习,通过干部职工例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到洱源县山石坪村开展“学身边模范,凝聚奋进力量”主题教育,听取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李桂科同志二十大精神宣讲。紧扣学习主题,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安排专人筹备和管理,做到内容规范记录、档案资料完整齐备。
2.积极推广运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发放到户宣传手册(明白纸)82万份,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普及率和使用率。自平台开放至2023年7月底,共接收到群众申请事项45938件,办结44544件、办结率96.97%。同步强化医保、民政、残联等行业部门信息预警,落实产业就业帮扶、医保社保综合保障、教育专项救助等措施,组建1096支工作队、15550人扎实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帮扶集中排查,开办覆盖全州的乡村振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召开2023年度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制作《项目库分类参照表》和《项目入库备案表》,修订了《大理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建立资金支出激励机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截至7月底,全州实际到位中央、省财政衔接资金10.89亿元,支出资金 6.38亿元,支出进度58.55%,入库项目867个,纳入年度计划项目687个,已开工项目636个,开工率92.58%。上海帮扶资金支出 17676.8万元,支出率达46.99%。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不够”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倡导“十种鲜明导向”,推动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出成效。7月份通报的2022年省对州巩固脱贫成果考核结果中,大理州为“好”的等次。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开展反腐倡廉、酒后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加强对局机关和乡村振兴系统干部的廉政提醒谈话,干部职工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做到廉政教育入脑入心。严格对照标准要求,精心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严格落实机关公务接待、干部职工慰问、内部控制体系等制度,对照相关财经法规、工会慰问管理办法,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对经费报销有关规定再次进行明确,严肃财经纪律,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使用。
3.深入学习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州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会议费用的预算和支出,规范账务处理流程,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认真审核把关,切实抓好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严肃办文办会工作纪律,落实精文减会要求,截至7月底,发文同比减少5.56%,会议减少30%。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细实不够,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劲头不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等指导文件,认真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5月份集中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排查,严格划定风险等级,将从事财务管理、项目规划、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风险等级列为一级,制发《公务出差六严禁》《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堵塞制度和监管漏洞。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干部方针政策,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图,抓实干部工作政策学习,提升干部人事工作材料质量,完善相关痕迹材料的归档、备份,规范选拔任用有关工作。
3.强化换届选举工作,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进行了学习,编制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落实好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谈心谈话,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规范记录会议内容。组织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按要求认真开展党员积分自评、初评、终评,年末将结合党员的工作实绩、党员积分评议情况对党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把考评与党员民主评议相结合,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参考依据。
4.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资产“三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细化项目库“建管用”、资金支出、资产管理、挖掘典型等,指导各县(市)制定“三提升”示范创建方案。建立资金支出激励机制,6月份统筹1269万元省级资金,对资金支出较快的6个县进行了奖励,印发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书面通报4期;把东西部协作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州委主要领导及11个县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到上海对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在奉贤区筹建的“乡愁·大理”奉贤农特产品体验中心已建成投入运行。引进7家东部企业到大理投资兴业,争取到上海计划内财政帮扶资金37620万元、计划外财政帮扶资金8000万元、社会帮扶资金及捐物折资1460万元以及浦东新区、奉贤区1247万元的防疫物资和药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向省乡村振兴局等报送了5篇典型案例。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乳业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指导各县(市)用好衔接资金和上海帮扶资金,支持全州“8+1”万头奶牛牧场建设,2023年已安排资金7476万元,并安排了1500万元上海帮扶资金支持鹤庆县西邑镇西邑村奶牛养殖项目。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抓好贫困村互助资金整改工作,到12县(市)进行实地调研指导,与县(市)一道分类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切实抓牢问题整改,采取周调度、半月调度的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好问题较多的县做好分类处置。截至目前,全州761个互助社已全面注销,互助资金已应收尽收,清算清收、债权债务划转完毕。
(五)关于“立行立改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修订完善《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规范请销假管理,定期对请销假情况进行公示。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请休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2.加强对各县(市)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三、下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二是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进一步巩固深化“两个革命”成果。三是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拓展好巡察整改成效,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上下功夫,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2316759;联系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dlzxczx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