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淑标) 近日,永平网民马某某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谣言,被永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9月21日,永平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网民马某某在自媒体平台发布短视频,并配发“直播女惨死出租屋”的内容。对此内容,永平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经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是马某某为了吓唬自媒体平台上的女主播而编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永平县公安局对马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令马某某删除已发布的谣言,消除不良影响。
民警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恶意编造、散布谣言,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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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