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严培君) 12月15日,经州气象局党组审议通过,州气象局办公室印发了《大理州气象部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激励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旨在充分激发气象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实施人才强局战略。
《十条措施》围绕科研人员在大理州气象科技创新发展中的政策支持、专业技术水平提升、人才梯队化培养、关心关爱服务、正向激励等方面。包括构建开放合作创新平台、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优化完善科研管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夯实基层气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提升学历教育、优化地方气象机构岗位设置、积极探索人才流动通道等内容。
据悉,2023年我州首次成为入选云南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人数最多的地州,人才在大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