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9日至7月21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3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向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森林警察支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州委对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的“政治体检”,是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州公安局党委先后4次听取森警支队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州公安局巡察整改办公室先后3次到森警支队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9月5日,州公安局主要领导深入森警支队检查指导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森警支队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4次,把全体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任务上来,做到全员参与、上下联动,自觉主动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从严从实推进。支队班子成员自觉认领任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把自己和职责摆进去,当好巡察整改的组织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坚持每周例会、研判、汇总,每半月通报,召开专题会议和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上报请示报告4份,下发各类通知7份;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销号整改,确保整改真正到位。三是加强汇报协调,突破重点难点。针对改革转隶不彻底、经费保障未理顺、审计整改不落实、罚没财物处置不规范等重点问题,森警支队积极会同州局政治部、警保处,主动向州委编办、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等部门汇报对接,推动整改难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森警支队支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先后召开支委会、支队长办公会13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对策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各整改责任队室、个人积极认领,主动作为,有力有效地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森林警察(环食药侦)职能责任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引领,研究制定《大理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大理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完善《大理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例会学习制度》,把学习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实践来检验学习效果;坚持每周例会学习,组织召开11次支委会、12次例会学习、4次党员大会,结合主责主业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公安队伍建设等内容专题学习研讨5期,撰写心得体会39篇。二是通过战训结合的方式,加强全州环食药侦部门大数据情报人才队伍培养,目前跟班学习7人次;及时总结情报研判技战法,制作成微课程,供全州公安机关环食药侦民警学习使用;举办了2期侦查能力提升和技战法培训班,全州公安环食药侦民警近300人参加培训,支队参加公安部、省厅组织培训10期13人次。三是强化党组织引领作用的发挥,制定下发支队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进一步发挥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作用,完善《环食药侦支队党支部议事规则(试行)》《环食药侦支队支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加强民警思想动态分析,按季度开展廉政谈话和违纪违法苗头隐患排查,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四是进一步完善“五统筹”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部门重大典型案件专案侦办工作的通知》,由支队提级侦办“8.17专案”。完成情报研判中心建设并实体化运行,着力在情报、执法、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撑,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办案能力,推动破案数大幅提升。五是对全州森林公安(环食药侦)改革转隶工作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经支队推动,12县(市)均已实现实体化运行;森林公安派出所改革待省公安厅明确模式后再进一步推进;从2024年起森警支队预决算纳入州公安局统一编制管理。六是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强化履行职能职责。深入推进“河湖警长制”、“林警长制”工作,认真履行好巡林、巡河职责,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今年大理州森林火灾案件侦办成效名列全省前茅;加强联勤联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主动深入中石化大理州公司、嘉士伯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大理厂部)开展座谈,共同推进“打假护牌”有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洱海保护、长江大保护、食药安全、举报奖励等宣传活动。
(二)关于从严治党管警责任扛得不牢,政治生态建设推进不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下发《大理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大理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基层工会会员慰问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部门重大典型案件专案侦办工作的通知》,修改完善《森警支队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大理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公租房管理制度》《森警支队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十余个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强化执行制度意识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明确支队工会慰问范围及标准、规范出差报销六级审核流程、严格专案经费使用审核审批等工作。三是制定了《森警支队罚没(涉案)财物清理工作方案》,完成了在册登记涉案物资的台账梳理、分类,盘清了底数,建立了电子台账,完成了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清查盘点工作;现已委托第三方对罚没的普通木材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启动安装涉案财物仓库视频监控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项目。四是整合资源,将五楼指挥中心整合为森警支队、经侦支队、监管支队共用视频会议室,提高了指挥中心设备使用频率;三楼原支队党员活动室用于建设情报研判中心,现已实现实体化运行。五是规范公文写作审核流程,严格落实队室负责人把关、支队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责任。
(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党建与警务工作没有有机融合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修订《大理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党支部议事规则(试行)》《大理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支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8月23日至今,召开支委会、支队长办公会13次,支队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研究相关事项,认真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要求。二是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用好“云岭先锋”App,对9月以来党员自评、初评、互评、终评等流程作了进一步规范;将四楼小会议室改造为党员活动室,规范上墙内容。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有关精神,完善《大理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民(辅)警请销假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四是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积极向州局申报个人二等功1人、三等功1人、个人嘉奖2人,激励民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五是以“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为契机,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叫醒、刺疼,及时纠偏纠错。六是大力提升专业能力建设,整改以来共侦办部督案件2起(全省14起)、厅督案件9起,公安部两次发来贺电表扬;提炼总结的“6.10”典型案例在全省大要案件大比武中荣获二等奖。
(四)关于审计监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经对接州审计局,道路景观工程超合同结算因建设工程政策调整,原文件已废止,超合同价结算部分现已无报批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支队党支部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在加强自身建设、理论武装、党性锤炼上下功夫,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工作方方面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支队党支部始终高位推动,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公安环食药侦工作的重要抓手,把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与实际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对整改中制定的制度,不打折扣地执行,并根据上级要求和新的规定及时修改完善;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三)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支队党支部将巡察整改与完善制度建设、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加强执法工作规范,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严字当头,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做到依法管理、从严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3035624;联系地址:大理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大理市嘉士伯大道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