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9日至7月21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大理州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5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向大理州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大理州法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盘接受整改意见
大理州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政治上对标,思想上对表,行动上对照,把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紧密结合,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收到巡察反馈后,中院党组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传达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方向和要求。2023年9月21日,大理州法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大理州法院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督查整改进度,班子成员压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实整改、加强督导把关,各部门强化行动自觉,逐项整改落实、凝聚工作合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中院党组根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8次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巡察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化验收,逐项核查整改事项进展情况,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融合推进,强化运用,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大理中院党组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 注重以点带面、由表及里落实整改任务,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根据巡察反馈的4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制定整改措施118项,建立完善制度32项,建立健全了《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群众诉求服务站工作规范(试行)》《关于规范和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涵盖规范程序、审判管理、案款管理等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大理中院党组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将巡察整改融入法院日常工作,与推进执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等一同落实,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真抓实干。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主题教育要求,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活动。严格规范执行大理中院《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制定《关于科学统筹会议活动、规范办理公文及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坚持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命案防控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开展“行走的法治课”等系列活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定期召开审判质效调度会并发布情况通报,加强对最高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轮训指导,下派专委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蹲点督促,全面落实院领导挂钩指导基层法院工作到庭制度。
2.聚焦法院主责主业,凝心聚力提升质效。针对重点案件,加强分析研判、请示汇报,涉及中院一审、检察院抗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均邀请检察机关列席审委会。根据《大理州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分案方案,强化类案办理,提高对下指导。严格执行阅核制度,牵头召开危险驾驶罪等12类案件的案由分析会,编印《典型发改案件观点汇编》,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严格审限变更管理,常态化落实未结案件催办、督办制度,多项指标排名稳步提升。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改革创新动力。贯彻落实全州两级法院与纪委监委、检察等机关工作衔接的11条意见,制定《关于在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政治能力建设的通知》,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指导,提高全州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的质效。坚持以司法之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与省、州保险协会签发《完善保险纠纷多元调解合作备忘录》,优化全州法院道路交通安全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刊印《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法院+工商联”党建引领架起服务民营企业“连心桥”典型事例,入选2023年云南省工商联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提升破产案件处置效率,进一步细化具体步骤,确定时间节点,加速推动案件结案。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立案工作,缩短案件移送周期,推广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应用和无纸化办案,部分指标排名显著提升。坚持司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下发《关于落实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作用不充分问题整改事项的通知》,加强集中管辖法院远程立案、巡回审判、远程审理等工作,将“专业化审判+预防性司法”的理念贯穿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执行难”问题,充实执行工作力量,持续关注执行质效指标调整,全州法院“执结率”均已达到整改目标。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力量,拓展建立“城市+乡村”群众诉求服务站,制定《涉诉信访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重点案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推进信访化解。加强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洱源、弥渡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国家、省州调训轮训,举办《廉政故事大家讲》、“阳光司法”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司法职业道德素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廉政党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印发《大理州法院党组关于强化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压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相关责任和要求的通知》,从严从实抓好“三个规定”填报,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管理。深化“清廉大理”建设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融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做深做实警示教育,持续刊载《前车之鉴》《廉文荐读》等,在周一全院干警大会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等,切实用好“身边案”,提高警示教育的鲜活感和有效性。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文书纠错系统运用,组织全州法院参加文书纠错系统的培训学习,制定《关于规范和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升司法建议书质量。完成全州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开展“酒驾”案件的专项评查。提升调查研究能力,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围绕27个调研课题开展调研工作,向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推荐报送优秀案例、优秀论文25篇,中标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课题1个,完成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1个。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细则》等7项内控机制,降低部门工作经费预算,加强耗材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制定《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发放规定》等,防范和杜绝违规发放行为。
(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筑牢党建基础堡垒,推动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定《机关党委关于建立“四级五岗”抓机关党建工作体系》《大理州法院党组关于调整中院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定期督促检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开展情况,强化领导班子抓党建责任意识。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采取集中轮训、组织生活、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苍洱法治青年说”等活动,推动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的创新融合,开展“党建+业务”案例分享活动,组织“访企问需”“阳光司法”等“党建+业务”活动,结合“三微”活动,评选6部优秀微党课作品。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根据州委“二十条措施”要求,调整一名党员干警到党建办专职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党支部党建工作定期检查台账制度,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强化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3.优化队伍梯次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下发《关于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推荐优秀干部的通知》,把优秀干部选拔配备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综合运用法官遴选、提拔任用、挂职锻炼等方式,为干部队伍补充优质源头活水,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4.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提高干部管理质效。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组建干部考察人才库,充实干部考察力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从严从实对干部档案及基本信息进行审核。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决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执行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政治责任,逐一对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整改标准,一项一项改到位、一项一项抓落实。加强整改的成果运用,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做到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质效。
2.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内部管理,狠抓制度执行,以制度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执行院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有关事项的规定》。抓实“问剑破局”剑川事件整改,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的若干规定》,编印法院系统警示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全程跟进督促整改,专题推进审计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党内法规,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压实各级责任,有效推进整改。加强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完善财物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常态化抓好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法院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始终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二)持续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法院履职尽责的实效,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诉讼服务;坚持把整改落实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大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持续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挖根源、找病因、明责任、强措施,从“抓常、抓长”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机制,推动问题真整改,促进问题真解决,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见底不放过、长效长治未建立不放过,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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