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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一)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1/05 09:20

人民军队是党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唯一宗旨。

一、人民军队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中国人民解放军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始终接受党的领导。因此,中国人民解放军既是人民的军队,又是党的军队、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党的军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党的军队,这是由中国共产党和这支军队的性质决定的,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国革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武装斗争中,缔造了自己的军队,并领导这支军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经过20多年的革命战争,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夺取了全国政权。没有党的领导,没有党领导的这支军队,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人民解放军作为党缔造和领导的无产阶级军队,是执行党所赋予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军队要以党的宗旨为宗旨,以党的目标为目标,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

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与人民保持着不可分离的血肉联系,是这支军队的政治本色和优势。除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支军队没有也不允许有超越于人民之上的特殊利益。这支军队是在人民的乳汁哺育下壮大的。人民把自己的子弟送入军队,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军队建设,支援和配合军队打仗,为此付出了重大的牺牲。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就没有这支军队的成长、壮大和胜利。人民解放军是真正的人民子弟兵,它与人民的这种骨肉之情和鱼水关系是永远无法分离的。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谁想夺取国家政权,并想保持它、巩固它,谁就应有强大的军队。人民军队也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挫折和磨难,最终懂得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真正意义,从而通过艰苦斗争,夺取了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随着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建立,人民解放军不仅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而且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军队作为国家机器发挥着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服务国家的职能。保卫社会主义祖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这支军队肩负的双重历史任务。

(大理州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