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董绍兰)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第一责任人的诚信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起,州卫健部门将对所管辖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陆续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据悉,我州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2023-2024年以全州游泳场所为试点,2025-2027年以住宿场所为重点,至2028年前全面推行公共场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运用卫生健康领域的监管信息,定期对公共场所信用主体进行卫生信用评价,根据卫生信用评价结果,建立新型监管机制,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公共场所,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中实施差异化监管。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诚实守信(A级)、信用良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较差(D级)。A级信用主体,以管理相对人全面自治为主,实行宽松信任化监管;B级信用主体,坚持自律为主、监管为辅的原则,实施宽松包容化监管,适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C级信用主体,坚持自律和监管相结合原则,实施重点监管,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D级信用主体,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实施重点严格监管,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下一步,州卫健部门将加强对卫生监督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培训,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培训,促进经营者加强场所卫生管理,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逐步提升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监管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