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大理日报新闻网 >> 首页 >> 要闻

洱源坚持问题导向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2/04 09:24

□ 通讯员 马泽松

近年来,洱源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从严查处洱海保护治理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出台《洱源县纪委监委实行“捆绑式”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实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滚动式开展项目化监督,着力发现责任落实、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紧盯不落实的人和事,及时纠正不担当、慢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洱海保护治理背后的贪污挪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工作短板,持续发力、靠前监督,用好用活洱海保护治理项目化监督机制,以有力举措、有效监督推动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向纵深发展。

建立专题报告制度,督促责任落实。组织召开年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会议,实行现场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通过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提问,书记点评,民主测评等方式,着力查找出乡镇及部门在政治生态、执行纪律规矩、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管班子带队伍、执行廉洁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同时,深入一线监督执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切实用好纪律检查、政治巡察、执纪审查、专项整治等有效手段,把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

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问题整改。树立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日常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工作,就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限期严格整改,严格考核评价制度,把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工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分乡镇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细化个性目标,进一步压实洱海保护治理政治责任。以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认真落实县纪委常委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制度,传导压力,督促整改,通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以点带面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以案促改,从严追责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有效处置,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注重从行业性的典型案件入手,摸清行业潜规则和案件形成的规律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不正之风整治,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查办“附加值”。坚持“一案一总结”,对查处的案件认真总结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以案促改,补齐制度短板,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警醒,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确保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