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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 促进农民增收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2/08 09:28

□ 董灿明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乡村振兴上塑形铸魂,力促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再上台阶,农民生活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把人民至上贯穿于“三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人民至上,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也明确指出,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百年来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与人民团结奋斗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三农”工作同样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至上贯穿于 “三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既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共同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火热生动实践,也确保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乡村社会全面进步、农民群众共同富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反复强调让乡亲们过好日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初心使命,共产党就要把这件事情干好,不断交上好答卷。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富不富,关键看收入。如果说“三农”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靶心,那么农民增收就是靶心中的靶心。农民增收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农民富裕,才能更加积极主动发挥主体作用,成为乡村振兴的推动者和受益者。在当前农民收入增长越来越受到宏观经济和全球化发展深刻影响的情境下,我们更要把促进农民增收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抓出实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牢坚实基础。

把推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 “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大理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0%,力争2024年达到2万元以上。实现这一目标,就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强化政策措施和要素保障,夯实产业基础,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增收渠道,优化分配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不断缩小与全国水平的差距和与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一是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农民增收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要通过构建长效机制稳定并拓宽农民各项增收渠道。内练内功,外加扶持,内外结合,农民增收才能更加长效可持续。要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完善农民职业培训长效机制。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增收潜力。要提升农民素质,保持增收稳定性。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二是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要抓住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契机,通过赋权颁证,盘活农村资源,真正释放财产增值潜力。要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大力推广“公司+集体+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农户发展特色养殖、特色种植,同时积极拓展下游产业链,增强产业带动能力,让资源活起来,让资金聚起来,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三是要抓住产业兴旺这个“牛鼻子”。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把产业链延伸环节更多留在乡村,把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充分挖掘特色产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做深做细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加强协作,借助外力推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四是要深化劳务合作见实效。定期组织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全方位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介、求职登记等服务,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同时,积极推动原来的扶贫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认定帮扶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切实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

(作者单位:大理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