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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法院审理一起聋哑人抢夺案件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2/19 09:39

本报讯(通讯员 杨嘉俊 王映) 近日,祥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聋哑人刑事犯罪案件。为充分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诉讼权利,全面客观真实了解案件事实,该院为被告人张某指派了辩护律师,并邀请大理州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老师进行手语翻译。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9月20日,被告人张某到祥云县沙龙镇一废旧物品收购站假借购买废旧钢筋抢夺了王某手中的现金2300元。

被告人张某是聋哑人。庭审中,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情况,法官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手语老师将公诉机关指控内容及法官的问话、辩护人意见等同步翻译给被告人,并将被告人用手语及肢体动作所表达的内容翻译给法官,为庭审各方当事人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法庭上,被告人张某通过手语表达,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以后绝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让其早日回归家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现金2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抢夺罪。同时,被告人张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又再犯抢夺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系聋哑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案件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