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金洪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地推动产业振兴,要把‘土特产’这3个字琢磨透,‘土’讲的是基于一方水土,开发乡土资源;‘特’讲的是突出地域特点,体现当地风情;‘产’讲的是真正建成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大理悠久的历史文化,特殊的地理自然资源,世世代代勤劳智慧的各族人民,创造并留下了丰富的地方特色产品种植和加工方式方法,这是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宝贵资源。
近年来,大理州高度重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高原特色农产品发展的助推作用,成功申请注册“宾川红提葡萄”“南涧无量山乌骨鸡”“巍山红雪梨”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有效推进全州高原特色农产品市场化、品牌化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全州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助推高原特色农产品发展方面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积极抢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意识不强,一些丰富而宝贵的地理标志资源,要么“沉睡”,要么被其他地方以一般商标抢先注册; 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严重缺乏,不善于发现、挖掘、培育身边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因缺乏专业知识产权人才,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率低,有时会影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效能的发挥;部门之间对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协调配合不够,使得本来很有历史文化底蕴的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无法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发展乡村产业,要做足“土”的文章,彰显“土”的文化,从而走出一条“特”色化的产业发展之路,这是不少地方发展乡村产业实践经验的总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大理悠久的历史文化,特殊的地理自然资源,世世代代勤劳智慧的各族人民,创造并留下了丰富的地方特色产品加工方式方法。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广大消费者追求特色化消费的今天,这些带有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无疑是广大消费者追逐的产品。这些“藏在深闺人未识”的地方特色产品,如何让广大消费者所知道、所认可、所青睐?对此,世界各国和国内不少地方发展乡村产业的实践经验给出答案,即为这些带有地方特色的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从而给予每一件地方特色产品都赋予一个“远走高飞”的“身份证”,给予每一件地方特色产品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的溢价砝码。现就大理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助推高原特色农产品发展提以下思考:
要加大专业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要加大“引才”力度。要将“专业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纳入大理州高层次专业化“霞光人才”引进计划,每年有计划地加以引进,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为每县市配备1名高层次的“专业知识产权人才”,州市场监管局配备1至3名高层次“专业知识产权人才”。要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在引进高层次的“专业知识产权人才”难以一时到位的条件下,要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对现有全州从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宣传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不断丰富其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其从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宣传管理的工作能力。
要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各县市因地制宜抢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是要出台经济激励措施。对于申请注册成功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要给予3万至5万元的奖励;对于利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拉动当地高原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大发展的,对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都要给予经济方面的激励。二是要出台考核激励措施。州级层面应当出台考核激励措施,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情况纳入各县市的工作目标考核,对做得好的县市给予表扬,对做得不好的县市给予提醒,以此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
要加大涉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一是要建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涉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相关工作,一起坐下来研究,一起想办法,一起做行动。二是涉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的相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互通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比如,地方志办公室要编辑出版《县志》之时,可以函告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文化旅游等部门,确认《县志》初稿中是否有遗漏的物产、是否有遗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以此避免在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时,《县志》提供不了证明地理标志产品历史渊源的史料。三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应当就申请注册成功的地理标志产品的开发加强协调配合。比如,在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有机融合方面加强协调配合,让更多的地理标志产品在产业链发展中发挥带动效应。
要加大对已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管理力度。一是加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要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工作需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一些“指尖宣传产品”,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宣传推介;二是要加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对于不是地理标志产品却冒充地理标志产品、粘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销售的行为,要严厉查处。通过加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不断提高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公信力,不断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吸引力,从而助推高原特色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大理州政协副秘书长,致公党大理州委会专职副主委、公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