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波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员干部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立身、修身、安身之本,摆正心态学、主动投入学,时常叩问自己,持续校准奋斗航标,使学习党规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答好党纪学习教育“满意卷”。
以党纪为“纲”,巩固立身之“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尊崇党纪、遵守党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也是党性修养的集中体现。要时刻将党规党纪铭记于心,将其作为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的危害性,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治身和治心、高标准和守底线的关系,切实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在党纪的“阳光”下滋润身心、健康成长。
以党纪为“镜”,夯实修身之“本”。对于一个政党来说,党纪就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党员来讲,党纪即是“高压线”。既要通过学纪强己“出出汗”、学纪律己“正正身”,又要用党纪这面镜子认真照一照自己,看看在行动上是否真正守住了纪律和规矩,仔细查一查自己,看看在工作上是否真正坚守了信念和初心。因此,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系统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会党规党纪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条例》规定进行自我检查,看自己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和不足。同时,要善于运用身边人和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以党纪为“尺”,筑牢安身之“魂”。党纪学习教育是在提醒和警醒广大党员,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初心,违反党的纪律。因此,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条例》要求,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则,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办事,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在生活中,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的家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持续转变。同时,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贯通融合起来,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实效”变为“长效”。
(作者单位: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