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洱源锦泰2号排土场施工项目”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a3yV8GiphGi7vmvjTPqMw
提取码:uq94
纸质版报告存放于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办公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项目区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话、书信、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112130356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茶应龙 18487498417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吉顺宏 18314589775
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