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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纪律意识,守住行为底线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6/06 08:44

□ 高丽芝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在不断探索党的纪律建设规律,把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转化为革命、建设、改革的发展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为进一步实现依规治党,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朝着科学化、系统化方向迈进,并形成了“1+4”的基本框架。根据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理论和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条例》,党中央决定,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名党员,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树立纪律权威,强化规矩意识。“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纪律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先决条件。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看,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是不少人迈向违纪违法的第一步。有的把党章党规党纪束之高阁,从无知发展为“无畏”;有的胆大妄为又心存侥幸,自以为游走于纪法“红线”边缘不会出事;有的把个人权威、私人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不断学习锤炼来增强。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修订《条例》,向全党释放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的问题,要知敬畏,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加强自我约束,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要原原本本学,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明确是非标准、行为规范,真正把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

既要内化于心,也要外化于行。“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常省察,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吾日三省吾身”,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要对标对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融入日常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守”字上做表率,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党员自愿接受党内法规的约束,是党员基于政治理想和认同基础而作出的理性自觉的选择。另外,党纪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同时具有强制性。纪律的执行也强调“他律”。《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也明确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所以,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认识,自觉主动接受纪律的约束和外界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遵规守纪的合格党员。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之所系,党的战斗力之所在,是立党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继续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保障。

(作者单位:大理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