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我来说法”普法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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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发布
时间:2024/07/10 16:06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正能量,传播普法好声音。 2.弘扬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展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故事、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题: (1)珍爱生命:重点突出尊重法律、敬畏生命、遇事找法等方面内容。 (2)经济纠纷:围绕刑法关于侵犯财产权利犯罪,民法典关于物权、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内容。 (3)家庭情感:围绕婚恋家庭矛盾化解、反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内容。 (4)邻里纠纷:针对邻里琐事口角处理、邻里关系矛盾化解、敦亲睦邻、移风易俗等内容。 (5)外出务工:包括用工普法、行前教育、务工人员权益维护、用工纠纷等方面内容。 (6)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范欺凌、性侵、拐卖,电信诈骗、校园贷及珍爱生命、防范安全风险等方面内容。 (7)其他:国家安全、国(边)境管理、偷渡走私、毒品犯罪、跨境赌博、法律援助、道德伦理等方面内容。 3.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4.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即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前未公开发表,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的知识产权,报送作品无版权争议。 5.作品要主题突出、立意明确、构思精巧、能准确清楚地表达作品所传达的内容及理念,且具有一定思想性,作品中不得植入商业元素。 6.凡提交作品的报名者,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普法短视频作品等资料不再退回。 1.短视频应充满正能量,推荐使用各地方言、民族语,作品诙谐、亲民,富有创造力且易于记忆,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便于在电视、短视频平台等媒介中传播展示。 2.短视频形式不限,可采用人物出镜讲述或小剧场演绎,也可无人出镜,仅有讲述者声音搭配空镜(如农村大喇叭)。 报送的短视频作品须无水印,单个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剪辑相关画面,作品最好设置中文字幕,如无法剪辑字幕必须提供中文字幕文档,团体个人不限),视频格式为MP4、AVI或MOV,分辨率1080P及以上,整体大小不超过200M,声画同步、清晰无杂音,报送时按要求填写短视频简介、作品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参赛费。比赛组织方对本次大赛所有征集作品具有编辑并用于网络、电视及其他载体公益性活动的权利;参赛作品及资料可用于指定网站、宣传媒体及相关活动中公开播放或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