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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被骗八十九万余元 警方揭秘作案手法

作者: 来源:云南法制报 时间:2024/07/15 15:57

  近日,元谋县公安局发布6月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通报,6月1日至6月30日,元谋县共发诈骗警情7起,涉案金额89万余元。诈骗类型主要以“刷单”返利、冒充“公检法”、虚假购物、虚假服务、机票退改签为主。

  “刷单”返利类诈骗

  6月20日,元马镇娄某某在网上“刷单”,被诈骗55210元;24日,该镇杨某某在网上刷单,被诈骗31585元。

  作案手法:犯罪嫌疑人通过网页、招聘平台、QQ、微信、短信、抖音等渠道推广兼职广告,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网上好评、信誉度为由,招募人员进行网络兼职刷单。犯罪嫌疑人利用话术诱骗被害人,在其提供的链接或者APP上进行购物付款操作,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一般在刷单过程中,被害人刷第一单时,犯罪嫌疑人会小额返利让被害人尝到甜头,当被害人刷单交易额变大后,嫌疑人就会以各种理由拒不返款并将其拉黑。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6月3日,老城乡李某某被骗子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以李某某的银行账户被转入涉案资金需进行资金核查为由,诱导李某某配合其进行转账,被诈骗433000元。

  作案手法:犯罪嫌疑人以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社保卡、医保卡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工具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后冒充“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执法人员,要求被害人将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部分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还会向被害人展示假“公检法”网站上发布的假通缉令等法律手续,来骗取被害人信任),从而实施诈骗。

  虚假购物类诈骗

  6月10日,元马镇杨某某在网上购买保健药品,后客服以该药品为违禁品,为保证双方安全需要在国内的物流公司随机下单3个虚拟物流订单为由,在客服引导下向其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被诈骗139311元。

  作案手法: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社交工具(微信朋友圈等)、网页、搜索引擎、短信、电话等渠道发布商品广告信息,通常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低价转让、0元购物等方式为诱饵,诱导被害人与其联系,待被害人为购物付款后,就将被害人拉黑或者失联,被害人也未收到约定的商品、货物。或以加缴关税、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虚假服务类诈骗

  6月1日,元马镇张某在快手APP上找律师为其打官司,其间,对方以律师身份多次向张某讨要律师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张某多次向对方进行转账,被诈骗37000元。

  作案手法:犯罪嫌疑人通过短信、网页、搜索引擎、网络社交工具推广发布信息,谎称可以提供正常的生活型服务、技能型服务等(如:代为生活缴费、音乐制作、网站制作、论文发布、代加工等),以及谎称可以提供非法的各种虚假服务(如: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站发布提供考题、调查追债、删除网帖、提供定位、交通违章处理、封建迷信等),以交纳定金、保证金,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后将被害人拉黑,从而实施诈骗。

  虚假贷款类诈骗

  6月22日,黄瓜园镇康某在网上贷款,被骗子以需要刷流水才能贷款为由要求转账,被诈骗24998元。

  作案手法: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短信、社交工具等方式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后冒充银行、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被害人,获取被害人信息,以收取手续费、交纳年息、保证金、税款、代办费等为由,或者以检验还贷能力、刷流水、调整利率、降息、提高信誉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还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上述方式,以骗取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和密码等信息直接转账、消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机票退改签类诈骗

  6月29日,元马镇仲某某被骗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以机票改签理赔需要认证为由要求共享屏幕,后发现银行卡内的钱被转走,被诈骗171575元。

  作案手法:犯罪嫌疑人通过一些非法渠道获取乘客个人信息、航班信息,再冒充航空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航班延误或取消。通过一些特定的话术,以“退费”“理赔”等理由引导受害人下载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APP,再在屏幕共享状态下获取的用户信息实施诈骗。

  本报记者 闵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