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昆
乡村治理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内容,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强调要把“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作为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点之一。
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以“顺”确保乡村的稳定。一是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村集体经济的强弱往往影响着一个村庄治理的“手脚”,即村集体经济发展得好,其在治理中就拥有更大主动性、延续性,治理成果的维护也更加持久稳定。因此,不断推进乡村治理要千方百计扩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才能夯实乡村长期稳定的治理基础。二是顺应治理的规律。治理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乡村治理必须始终秉持系统性全局性的思维,努力推动在不同利益群体中接近平衡,始终以维护广大民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顺应乡村民众诉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乡村民众自我意识的强烈觉醒体现在乡村治理上就是一种“知情权”,并且把这种知情权的获得作为乡村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准。既然强调乡村治理的主体是民众,那么乡村治理就必须在民众的“眼皮底下”来推行。
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以“化”解开人情的束缚。乡村治理错综复杂,有时人情关系是一把“双刃剑”,无形中左右着乡村的治理,一旦偏向便会导致治理变成一种“表演”。以化的思路推进乡村治理,首先要深入地调研。只有深入地了解乡村的历史渊源、发展现状以及民众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才能更加客观全面地去分析一件事情的产生及其需要解决的落脚点,须知基层民众的诉求往往不过是“一个面子”“一口气”“一句话”。其次就是时间,即治理的过程。治理需要讲究效率,但乡村治理切忌操之过急,否则将适得其反。要巧妙借用一些特定的时刻,如婚丧嫁娶之时、逢年过节之际,通过集体的力量来推动乡村治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乡村治理绝非朝夕之功,慢不得,也急不得。最后,就是公开治理的全过程。乡村没有秘密,民众是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同时也是治理的监督者。治理要始终让群众看见治理没有受到任何“人情”的影响,什么事都是“摆在明面”上来讲,以公开化来争取治理的信任基础。
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以“实”赢得民众的“跟随”。乡村民众更相信自己的眼睛,而非耳朵。因此,必须始终让民众真真切切地看到治理所带来的实效,并且这个成效正在惠及自己或是自己的家人。因此,乡村治理必须要恰当处理好三对关系。第一,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当前的治理成效有助于赢得广泛的民众基础,而对于治理的长远规划,有助于村庄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更具发展潜力。一方面要在乡村治理中尽可能去精准区分,哪些事情是民众需求较大且当前能解决的,哪些事情是民众需求但只能进行长远规划的,必须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与民众一同商议,让民众一开始便对治理的成效形成清晰的认知,当好治理的“评委”。第二,要处理好国家政策与民众诉求的关系。国家的治理政策是方向性的指引,针对的是全局,而政策一旦具体落实,其就是在某一个乡村或是领域之中,这就要求乡村治理要做到因地制宜,绝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前提下,坚持守正创新,结合实际进行有益的实践探索,包括如何向民众介绍治理的政策,如何有序推进治理,如何有效维护治理成效等,让民众知道治理的发展过程,做好治理的“参谋”。第三,要处理好关键人物和乡村民众的关系。乡村治理的主体是民众,必须要注重激发民众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但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关键人物的作用不可忽视,尤其在治理的前期。关键人物包括村党总支书记、致富带头人、乡贤等,他们往往在某一方面较为突出,或文化水平较高,或家庭条件较好等,这些关键人物在乡土社会中长期形成的威信对于乡村治理的推进至关重要。所以,乡村治理要借助关键人物被民众真实地“看见”进而刺激其真心地“跟随”,最终成为治理的“主力军”。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是重点。推进乡村治理,我们要始终立足乡村的实际,着眼于满足民众对美好生活的诉求,动态化系统性科学把握整个治理过程,方能实现乡村治理有效。
(作者单位:大理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