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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到我州开展洱海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督察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8/08 09:20

本报讯(记者 杨一薇 王光保) 8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荣率督察组到我州开展洱海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督察。

督察组先后前往洱海生态廊道阳南溪入口、2号水质监测平台,大理古城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大理市银桥镇富美邑湖湾,洱源县邓北桥湿地、弥苴河、右所镇团结村士庞污水处理站,实地调研洱海生态廊道运行、洱海水质监测、截污治污体系管理运行、内源污染治理、湿地提质增效等情况。

在7日上午召开的大理州洱海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座谈会上,李文荣及督察组成员听取了州、县两级河(湖)长制工作汇报,督察组成员进行了工作询问。

李文荣指出,近年来,大理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在洱海保护治理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巨大努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洱海河(湖)长制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李文荣强调,洱海保护治理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大理州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困难问题,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成效。要把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扛牢洱海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对照省委督察、省级河(湖)长制督察等指出的问题,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要在科学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上再下功夫,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要关注民生,处理好原住居民生存发展和自然保护的关系,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持续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参与洱海保护治理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洱海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形成多方参与、社会共治的局面。

省级有关部门和大理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察及座谈。